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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来了,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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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4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28日在官网公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它针对的是那些运用生物学原理,在细胞、分子水平上进行操作,且在我国境内尚未应用于临床的医学新技术,为它们从研究走向临床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路径和安全准则。


《条例》的监管框架与核心要求


《条例》为生物医学新技术的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构建了一个全链条的管理框架,核心可以概括为“前端设门槛,中强监管,审慎转化”。


严格的研究准入与备案制度:开展临床研究,必须先完成实验室研究和动物实验等非临床研究,证明技术安全有效。研究机构必须是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并设有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进行双重审查。通过审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卫健委备案。对于法律明令禁止或存在重大伦理问题的技术,则绝对不得开展研究。


研究实施过程中的持续监管:研究必须严格按照备案方案进行,任何实质性变更都需重新审查和备案。受试者的权益保护是核心,必须获取其书面知情同意,且严禁收取任何研究相关费用。所有研究记录需保存至少30年,涉及子代的则需永久保存。国家卫健委会对已备案的研究进行评估,并有权要求暂停甚至终止存在风险的研究。


审慎的临床转化路径:研究完成后,只有被证明安全、有效且符合伦理的技术,才能申请临床转化应用,并必须获得国家卫健委的批准。获批的同时,卫健委将公布应用该技术的机构、人员所需条件及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考虑到技术迭代快,《条例》还确立了动态再评估机制,一旦评估发现技术不再安全有效,将被禁止临床应用。


全方位保障受试者权益


《条例》将受试者权益保护置于突出位置,从事前、事中到事后都设置了保障措施。


充分的知情同意:研究者必须以受试者或其监护人能理解的方式,全面告知研究目的、方案及潜在风险。禁止通过欺骗、胁迫或利诱获取同意,且当方案变更可能影响受试者权益时,必须重新获取同意。


经济补偿与隐私保护:若研究造成受试者健康损害,研究机构有义务及时治疗。原则上治疗费用由研究发起机构承担,若因研究机构过错导致,则由研究机构承担。同时,鼓励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为受试者提供额外保障。此外,相关机构必须依法保护受试者的个人隐私和信息。


条例出台的深层背景与未来影响


出台这部《条例》的根本原因在于,生物医学技术发展迅猛,其在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方面潜力巨大,但迭代快、风险高,必须在鼓励创新和保障安全之间找到平衡。此前,我国在此领域的专门管理规定有所缺失,《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填补这一法律空白,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医疗行业从业者而言,《条例》意味着未来的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规范。研究者需适应严格的备案和监管要求,医疗机构则需强化自身学术和伦理委员会的建设。对于公众,这意味着未来接触前沿医学技术时,安全性、有效性及自身权益将得到更充分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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